這是一個紐約廣告創意人所寫有關九歲至十七歲時的自傳。果然非常具有創意。
不過我要先說,各位爸爸媽媽,這本書不適合未成年孩子看喔!裡面有同性戀、暴力、糞便、髒話、色情、精神病,還有非常令人瞠目結舌的結節,那...為什麼我還要看呢?

我想看他的童年生活究竟有多誇張。我想看他是如何看待他的人生。我想看他如何走過那段變態的生活。我想看一個人的童年究竟能糟到怎樣?

裡面有好幾段情節超有創意,譬如說醫生的大便就是上帝的旨意,還有聖經指小姐,還有把天花板打掉的那段,還有他最後下定決心脫離芬奇醫生家的原因。

我不會太在意這自傳是真是假,而是閱讀過程中帶給我的震撼,還有作者看待事情的幽默詼諧,有些事情換個角度來看就會完全不同了。我想作者應該也是想告訴讀者,就算在多麼糟的情況下長大,也有[壞竹出好筍]的機會吧!

電影也已經出版,我還沒有看,電影角色不乏大卡司喔,可見這本書確實很熱門。但我還是有點搞不懂,為什麼在美國那麼受歡迎?或者是因為我還沒有辦法完全體會他的美式幽默。但仍然給我一個完全不同的閱讀經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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