耳聞這本書大名已久,常在其他翻譯類書籍中的作者提到「To Kill Mockingbird」這本書,但過去一直沒有機會閱讀。「人」相遇不但要有緣分,我想「書」也是。



最近一次聽到作者Harper Lee的名字是與「第凡內早餐」的作者Truman Capote有關。描寫Capote對一樁真實滅門血案進行採訪所完成的作品為主軸拍成的電影「冷血」,片中男主角得了奧斯卡獎,在這部片中提到Harper Lee的部分也不少,因為她正是Truman Capote的助手。

反過來在梅岡城故事這本書中,小女孩思葛的最好朋友荻兒,據說也正是Truman Capote的分身。



這是一本值得令人沉思的書,雖然並不是能夠直接體會美國種族歧視問題,但從Harper Lee的書中,看見了那道裂縫,進而也聯想到目前台灣的處境,以這樣的心情來試想,大概也能多了解一些。

「在美國有一樣事情是表現出人生而平等的---那 就是有一個通人情的機構,將貧民與洛克斐勒一視同仁,將傻小子與愛因斯坦一視同仁,將無知的人與任何一位大學校長一視同仁,各位先生,這個機構就是法院。 不管是聯邦的最高法院,內地最卑微的仲裁法院,或者是各位現在所為之效勞的這個值得人尊敬的法院。我們的法院也有缺失,像所有人類的機構一樣,不過,在美國,我們的法院是偉大的平等論者,在我們的法院,人是一律平等的。」
「本來,法庭應該是可以讓人得到公平的地方,不管他是紅橙黃綠青藍紫哪種顏色的,然而,人們往往把自己的怨恨帶進了陪審席。」



看到前面這句話,很感概。在台灣,政治立場不同,也能把偏見帶進了任何地方。



「不能因為一個人的種族、性別或性傾向而歧視那個人。」

不過,很難吧,到目前為止,這個問題仍然沒有改進多少,也得把「政治」這個選項放進去了。也許正是因為這個故事至今仍能感動人的緣故。

「你不要忘記----無論什麼時候一個白人欺騙了黑人,不管他是誰,他多有錢,或者他出身自如何的世家,那個白人就是下三濫。
再沒有比一個下流的白人,欺侮黑人的無知,更使我不舒服了。千萬不要欺瞞自己---這些不公平一點點累積起來,總有一天,我們必須償還這筆債的。我但願不是在你們這一代。」



身為一個喜歡創作者的角度,我很在意Harper Lee和Truman Capote,以真實故事為寫作大綱的創作方式,我非常喜歡的另外一本書「在我墳上起舞」的作者,也是因為看見報上的某則新聞故事,進而發揮成一個有血有肉的小說。這也是我尚未採取過的方式,也因此,讀完本書後,我開始更留意新聞報導,訝然發現,我們的週遭到處充滿了不可思議的事件。



我心想,會不會自己又太吹毛求庛?

全書以一個小女孩的口吻敘述,有點太過成熟,但對精彩度來說,好像也不是重點,作者對很多事情的觀察與描寫相當細微,沒有華麗的詞藻,簡單的直述,就能把事情說得清楚又動人。

人物的外貌也沒有太多描述,完全是以行為、動作和說話的內容來告訴讀者。這是Harper Lee厲害的地方。



全書最可憐的角色是誰?我會以為是阿布。Harper Lee根本沒有讓阿布出場很久,整本書都孩子們都圍繞在阿布家陰影之下,他描述了很多外人看待阿布的眼光,但真正的實情讓人感到很悲傷。



不過老實說,故事最後還是給了大家正義的希望,也許對青少年讀者來說,這是不可或缺的,但在真實人生中,似乎並不是如此。

不過話又說回來,就另各角度來看,書封面所寫的「那一年夏天,一群善良的好人殺死了一隻模仿鳥;那年夏天,改變了許多人,也成了我們最後的純真年代……」

在書中第389頁至399頁。

「黛特先生說得很對。」
爸爸放鬆了自己,望住我。「妳是說?」
「就好像是殺死一隻模倣鳥一樣,對不對?」

看到這句話,心,就抽痛了一下。



Harper Lee應該也不是太樂觀的人吧。
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evansu2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