close

因應時空變遷,立法院院會今天通過行政院函請審議的「軍人婚姻條例」廢止案,即日起軍人婚姻回歸民法規範。

今日這則新聞勾起我一些回憶。
由於民間忌諱29歲成婚,於是在男友(現在的老公)服役尚近一年才退役的時候,我們很有勇氣地給他結婚了。(當然還有原因是這樣老公就可以請假十天,好好休息,因為他服役的單位很操,很辛苦。)

由於需向軍中請婚假,所以要提出結婚的申請,需要一些證明文件,以及婚前健康檢查。

老公都在軍中,所以一些跑腿的事情都由我自己來。
挑婚紗是我和朋友一起去的,訂喜餅也是,訂飯店、酒席….,說真的,其實不會累,反而意見少(只有我的意見),很快就能解決。最麻煩的就是那張健康檢查。
由於受到時間限制,我們排定健檢的時間很倉促,老公一檢查完又回部隊,三不五時就打電話催我去拿報告。

一般檢查項目所需時間不多,所以很快就取得證明文件,很麻煩的是其中有一項檢查需要時間,那就是「梅毒」反應。
我打了好幾次電話給醫院詢問:梅毒檢查結果下來了沒有?

幾番下來,最後連我自己都覺得不好意思。我猜想,接電話的小姐會不會胡思亂想呢?她會不會心想,這人幹嘛那麼急著要梅毒檢查報告,搞不好是……

哈。

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    創作者介紹
    創作者 evansu2 的頭像
    evansu2

    芳草萋萋

    evansu2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1) 人氣()